公平住房法 - 设计和施工要求
私人和公共住宅均符合《公平住房法》的设计和施工要求。有顶棚的多户住宅是指拥有四个或更多单元的建筑。它包括所有底层单元,以及电梯建筑中的所有单元。它适用于 1991 年 3 月 13 日之后为首次入住而设计或建造的住房。
成功的无障碍通常以英寸来衡量,因此对细节的关注可以决定实现无障碍还是排斥或伤害某人。如果不满足最低要求,结果可能会限制残疾人的出入或将他们完全排除在住房之外。有时,缺乏访问权限甚至可能是危险的。
为了遵守《公平住房法》,必须满足七项基本设计和施工要求。这些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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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无障碍建筑入口位于无障碍路线上。
所有有顶棚的多户住宅必须在无障碍路线上至少有一个无障碍建筑入口,除非由于地形或场地的不寻常特征而无法这样做。
无障碍路线是指连接建筑物或场地内的无障碍元素和空间的连续、无障碍的路径,可由使用轮椅的残疾人通过,并且对其他残疾人来说是安全和可用的。
无障碍入口是指通过无障碍路线连接到公共交通站点、无障碍停车场和乘客装载区的建筑物入口。
要求 2:无障碍公共和共用区域。
有盖住房必须有无障碍且可用的公共和共用区域。公共和共用区域涵盖了各个单元之外的住房的所有部分。例如,它们包括整个建筑范围内的火灾报警器、停车场、储藏区、室内和室外休闲区、大堂、邮件收发室和邮箱以及洗衣区。
要求 3:可用的门(可供坐轮椅的人使用)。
所有允许进入和进入所有场所的门都必须足够宽,以允许使用轮椅的人通过。
要求 4:进入和穿过住宅单元的无障碍通道。
必须有一条可进入和穿过每个覆盖单元的通道。
要求 5:灯开关、电源插座、恒温器和其他环境控制装置位于可触及的位置。
电灯开关、电源插座、恒温器和其他环境控制装置必须位于可触及的位置。
要求 6:浴室墙壁加固,以便稍后安装扶手。
浴室墙壁上必须安装加固装置,以便在需要时可以添加扶手。法律没有要求在浴室安装扶手。
要求 7:可用的厨房和浴室。
厨房和浴室必须是可用的,也就是说,其设计和建造必须使坐在轮椅上的人可以在所提供的空间内活动。
这是通过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属性而发现的常见可访问性错误或遗漏的示例。它并不旨在全面或详尽。
任何不遵守要求的行为都违反了《公平住房法》。